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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农机化信息工作的通知 |
201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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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12]12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根据全省农业农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机化重点工作,省农委制定下发了《2012年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认真研究和安排好全年的信息宣传工作,充分重视农机化信息宣传、信息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现对农机化信息宣传、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要把农机化信息宣传、信息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农机化信息员责任和任务,定时定量进行绩效考核。要创造条件让信息员有时间深入基层采集、发掘、整理各类农机化信息,及时报送和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指导性。 二、农机化信息员要把握信息宣传方向,根据重要农时在春、秋两季对农机化生产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全年重点报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与执行情况、全程农机化示范工程项目建设、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的普及、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情况、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成稿上报的信息数量不能少于5条。各地要把农机化信息工作与与全年的农机化重点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审细核,确保信息质量。信息员要严把信息质量关,对每条信息都要认真编辑和整理,确保上报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信息上报方法:全省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机化信息网站,信息员可将信息直接编发在本市、县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各市、州、县(市、区)自行建设网站和目前尚没有建设农机信息网站的县(市、区),信息员可将信息通过邮箱Xinxk.gl@jlnongji.cn报送。 省农机局将对农机化信息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或半年在全省农机系统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全省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的重要指标。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信息科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431-86805526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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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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