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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锦耀:心无旁骛抓落实 如履薄冰尽职责 
2011-11-17





宗锦耀:心无旁骛抓落实 如履薄冰尽职责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司长宗锦耀4月7日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启动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上午,张桃林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七年多来取得的显著成效,系统总结了各地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宝贵经验,科学分析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湖北等五个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河北省农业厅负责同志介绍了前一阶段整改工作情况。部农机化司还同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署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责任书。我们还围绕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这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安排紧凑,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严明纪律、落实责任的目的,会议开得很成功。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谈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性。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系到农业机械化发展大局,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与国家现代化进程,关系到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对我们农机化系统干部而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是促进农机化全面发展的主要抓手,是优化和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没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就没有今天农机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局面,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农机化系统各级干部职工为争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付出了长期艰辛的努力,我们也为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都要倍加珍惜这项来之不易的好政策,倍加珍惜今天农机化发展的好形势,倍加珍惜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务实为民清廉的好形象,更加兢兢业业地工作,进一步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宣传的必要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大、涉及面广、实施链条长、操作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一些同志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还有这样那样的一些议论和建议,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要以开放包容、积极友好的心态,欢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虚心接受合理化建议;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耐心向有关方面解释我们的思路和做法,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总体来说,农机购置补贴制度设计是科学的,操作是基本规范的,成效是显著的,得到了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基层农民的广泛认可,巨大的成绩是谁也否定不了的。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继续广泛宣传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鼓舞全系统干部职工士气,增强同志们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大力度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办法和政策取向,争取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一些省份通过表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树立典型,鼓舞干劲和精神,创先争优,这种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是要充分认识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的紧迫性。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一些地方政策公开不够,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可能;一些地方宣传不到位,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地方对生产企业监管不严,处罚力度不够,产品质量保障、服务不到位;有的甚至还参与套取补贴或倒卖机具;个别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收费甚至受贿,虽然是少数个别地方,但也严重败坏了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影响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这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密、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过程的监管。


二、精心组织实施


3月21日,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已联合印发《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各地要贯彻这次会上张桃林副部长的讲话精神,对照今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


一是要加快实施进度。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各地实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春耕生产正由南到北展开,各地农民群众长期积累的旺盛购机需求亟待释放。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急农民群众之所急,想农民群众之所想,加快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加快补贴资金使用,确保补贴机具在春耕农业生产中发挥有效作用。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审核、汇总等手续,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要继续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即每月15日和每月底最后一天中午下班前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结算进度统计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部农机化司产业发展处邮箱,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农机购置补贴简报。数据统计要严谨细致、认真核实,报送要及时。


要充分发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的作用。该系统自去年初上线运行以来,在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和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加快数据统计汇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下半年,我们又根据各地意见和建议,针对系统运行安全性、稳定性不够强等问题,组织人员对该系统软件进行重大升级改版,并增设了身份证读卡器数据接口。升级后的新版软件现已正式上线,使用新版系统软件的省份已达30个。今年仍决定使用自有软件的地方,必须使其能与部系统信息数据实现有效对接,确保在本地区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前,使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所需统计数据高效顺畅传输。


二是要严格规范操作。加快实施进度要以严格规范操作为前提。要督促各地在加快补贴实施进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责任更明确、要求更严格、措施更扎实。当前尤其要防止一些地方以加快实施进度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工作不细致等问题。比如:图省事将补贴申请受理环节的工作交给经销商去办,给个别不法企业套取补贴资金以可乘之机;不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名单;农民购机后不核实补贴机具,不按规定喷涂补贴标识、机具编号;供货单位发票填写不规范、不及时出具发票;补贴机具档案上不填写机具出厂编号或出厂编号重复、不符合规范,动力机械不填写发动机号等。各省(区、市)和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县(市)一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去年年底,我们根据电话抽查情况,要求部分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就登记购机农民电话空号、停机或机主与补贴档案登记人不符以及补贴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有的省份按照要求逐户农民、逐台机具进行了核实,也有极个别省份敷衍了事。这说明一些省农机化主管部门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高等问题,应引起高度警醒。


三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是我们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要把政策宣传贯穿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一要明确宣传重点。要组织有关媒体重点围绕多年来补贴政策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进行深入宣传,要广泛报道各地农民、基层干部及农机企业拥护、支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生动事例,要大力宣传各地不断加强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深入挖掘农机购置补贴先进单位的做法和先进人物的事迹,展示良好风貌,弘扬良好作风,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二要组织宣传策划。各地每年初都要制定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内容和宣传报道形式,明确策划和组织人员,精心策划选题。要深入提炼工作亮点,找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重要农时季节新闻宣传工作的结合点,找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坚持贴近农业生产、贴近农民生活、贴近群众心理。三要增强宣传效果。要更多地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更多地宣传群众身边的鲜活实例,提高宣传报道的可读性、可看性、可听性,增强农机购置补贴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要丰富和拓展宣传报道途径,既要重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报刊等媒体的传播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村公告栏、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的宣传作用,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四是要维护农民权益。今年的农机购置实施指导意见,在维护农民群众权益的制度设计上有较大改进。一是在补贴对象的确定环节,不再规定由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优先序的原则来确定,而是强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各地都要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二是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以防止出现借与农民签署补贴协议之机,干涉农民自主选机购机的情况。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今年实施指导意见中以上两处改进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一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改进后的制度执行;二要结合各地实际,完善和细化配套工作措施。比如研究科学合理、群众公认的摇号方式,确定长短适宜的摇号周期,邀请有关部门参与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等;三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购机补贴的平等受益权。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擅自确定补贴受益对象。要切实保障农民自主选购农机产品、自主选择经销商的权利,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借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之机,强令或暗示农民购买指定企业、指定经销商的产品。


五是要开展创新试点。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创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今年的实施指导意见提出开展操作方式创新试点。一是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下放资金结算层级,强化地方责任;二是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使更多农民受益;三是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等等。


开展试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有意愿开展上述试点工作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围绕上述的一项或几项试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审定后实施。开展补贴资金结算层级下放试点工作,要重点研究如何保证结算权下放后的补贴资金安全、如何方便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结算、如何保证结算进度等问题;开展对少数品目农机产品敞开补贴试点工作,要坚持鼓励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发展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的原则,结合往年若干重点机具补贴资金使用量,结合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给本地区的补贴资金规模,合理确定试行敞开补贴的农业机械品类,并细化和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措施;开展补贴产品直销试点工作,要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重点研究如何保证直销产品质量和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如何加强监管、如何保证与企业及时结算补贴资金等问题。


今年的实施指导意见强调,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为本部门和地方财政困难的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安排必要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切实加强监管


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我们不断创新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三令五申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各地执行政策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一些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仍然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目无法纪,徇私舞弊,影响恶劣;有些不法厂商挖空心思钻空子、找制度的漏洞,不择手段地拉拢腐蚀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甚至相互勾结,借机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败坏了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形象,损害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声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司里研究决定,要把今年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扎扎实实地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管。要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开展绩效考核,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预防和惩治并举、教育和监督并重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心放到“立规矩、强监管、抓服务”上来。要指导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和角色定位,服务农民,服务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交易行为的干预,最有效地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今年1月10日,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1]3号),要求各省(区、市)农机系统普遍开展一次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在今天这次会上,我们又印发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材料。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重要举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是“一阵风”,一刮就停,而是“四季风”,要常抓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通过编发警示教育材料、讲廉政党课、集中学习廉政建设制度文件、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参观反腐倡廉主题展览、举办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形式,继续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要以一些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要通过扎扎实实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更好地牢记使命、牢记责任、牢记荣誉,珍惜组织信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坚决做到依法纪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严格自律,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把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与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扎实开展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我部日前印发了《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并将在本次会议后组织开展对各地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以我部印发的2011年监督检查方案为依据,立即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区、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活动方案。要结合近期农民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最近几年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运用重点时段督查、重点案件核查、专项问题整治、农户抽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组织不同县(市)交叉检查、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要满足于泛泛地听取汇报,而要真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肯花时间、不惜气力、多动脑筋。“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监督检查中要广泛听取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民、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取得第一手调查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坚决防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精神,主动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取得理解和支持;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积极推进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是最好的反腐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工作信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信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依据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当地具体操作办法、年度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补贴受益对象信息、所购补贴机具及补贴额、当地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凡是已开通政府网站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应在本部门主管的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要继续坚持补贴受益对象公示制度,把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的补贴对象,通过互联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便于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要充分发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定期整理汇总一定时段内的补贴对象姓名、所购补贴机具及补贴额等有关信息,在有效保护补贴对象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在当地农机化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认真受理农民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和投诉举报,是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掌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及时办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信访、投诉和举报。要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的工作制度,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认真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群众举报提供的重要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涉嫌跨区域违法违纪的,要及时向上一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对有关档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及时从群众举报中发现有苗头性、在一些地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认真落实为举报人保密等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五,切实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要把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作为对各地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果断严厉地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不偏袒、不护短,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各地对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或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对以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农机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一经查实,要坚决果断地取消其生产或经销的农机产品补贴资格。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再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准确把握部署要求。这次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主管厅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会议精神,并迅速向本单位、本系统传达,特别是要尽快传达到基层,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同志们学习本次会议精神。通过汇报、传达和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在汇报、传达和学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看到成效和经验,又要分析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不断强化责任措施。这次会议立足当前农机化发展大局,从现状入手,面向未来,科学分析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新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农财两部的指导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方案,切实提出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并尽快付诸行动,尽快抓出成效。在这次会上,部农机化司与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署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责任书。各省也要与市、县各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加强对各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考评。要把各地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及评优评奖等情况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积极性。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政策实施监管,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最根本的在于不折不扣、坚持不懈地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要求就有部署、有部署就有落实、有落实就有成效。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下沉工作重心,加强对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促进这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创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请各地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情况,于5月20日前报我司。


利用这个机会,我还想强调一下加强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去年以来,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中央财政用于农机化基本建设的投入也大幅增加。去年中央预算内用于农机化基本建设的投资达近7亿元,今年还将有较大规模投入,这既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也对我们管好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要在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基本建设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同志们!只要我们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监管,心无旁骛抓落实,如履薄冰尽职责,就一定能够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件好事办好,进一步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作者/出处: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阅读次数 [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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