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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提出六项攻坚措施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05-8-31

  
  本网记者8月30日从农业部在京召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上是安全的、放心的。但是,部分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处于徘徊状态,实现“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仍很艰巨。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会上提出,当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定,进一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切实履行好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拿出攻坚措施,深入推进,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牛盾强调,顺利完成攻坚任务,是对各级农业部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实际考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集中精力,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既定的监管措施:一、投入品监管,要重点落实源头治理、市场监督等措施。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突出抓好重点产品、地区、市场、季节和大案要案;要推行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和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制度;继续实施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二、标准化实施,要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县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尤其要研究分散经营条件下推进标准化的具体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标准知识的培训。三、例行监测,要重点抓好拓展延伸和源头追溯工作,扩大全国例行监测范围,监测城市和监测对象逐步扩展到全国大中城市和主要农产品。各地农业部门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例行监测工作。四、市场准入,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产销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产品标识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编码、产销档案,引导经营单位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鼓励经营单位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建立无公害生产基地,以及利用例行监测结果追溯源头等方法。五、认证监管,要重点规范认证工作和提高认证产品质量,探索启动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管理规范(GMP)、良好兽医规范(GVP)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等行之有效的体系认证形式。六、加强宣传,要重点宣传报道工作成效、经验和发布监测信息。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制定适宜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建立统一、权威的官方披露渠道,推动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规范化。

  来源:农业部 作者:梁宝忠

作者/出处:中国农业信息网 阅读次数 [1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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