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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市农机监理人员执法学习安排的通知》 |
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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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机监理处文件
长农监字 [2010] 2号
关于2010年全市农机监理人员执法学习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 为全面做好2010年长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根据我市农机监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市农机监理人员以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和现代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使全市农机监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全面得到提高,确保我市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制度化、法规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农机监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5、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 6、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7、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8、吉林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吉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以上法律法规详见《长春农机监理信息网》政策法规专栏)
二、学习时间: 2010年1月5日——2010年3月15日
三、考核、要求: 1、做好学习笔记,熟练掌握理解学习内容。 2、全市农机监理人员在3月15日前写一篇学习体会,交到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备查。 3、本次学习做为全市农机监理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市处将组织抽查,纳入年终考评内容。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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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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