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监理机构 综合新闻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各地动态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安全生产 事故警示 监理风采 声明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综合信息>>综合要闻
请选择字号【 】 
 
中央财政补贴东北地区农产品采购生产
2009-12-2
  财政部1日发布通知称,2009年东北地区新产玉米上市后,中央财政对南方饲料消费省份采购东北地区新产玉米并运到本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此外,新产大豆上市后,对东北地区指定企业入市收购并压榨加工的2009年国产大豆,中央财政也将适当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

  上述东北地区是指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6个省(区、市)。

  根据通知,企业在东北地区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玉米价格不得低于内蒙古和辽宁0.76元/斤、吉林0.75元/斤、黑龙江0.74元/斤(国标三等)。收购高于或低于国标三等玉米,按照国家标准每升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收购价格可以上浮或下调0.02元/斤。企业按上述规定实际采购并运回本省的玉米,中央财政按折合标准品的玉米数量,每斤0.03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定额费用补贴。享受补贴的玉米由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享受费用补贴的采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采购的玉米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运抵本省。

  大豆收购方面,企业按不低于1.87元/斤(国标三等)的价格公开挂牌收购,收购期限也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收购的大豆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加工成豆油。申领补贴的大豆收购总量不超过该企业200天的大豆加工能力。对企业符合上述规定收购的大豆,中央财政按每斤0.08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定额费用补贴。

作者/出处:中国证券报 阅读次数 [5848]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2026年动力机械试验鉴定技术研讨会在宁波召开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会议 
 我国立法拟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的有关规定 
 农业法大修四大看点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 
 首季稳健开局 产业提档升级——我省一季度农林牧渔业生产形势观察 
 张治礼出席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亚太区域第38届会议 
 农业农村部召开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会 
 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在成都举办农机实用技能人才及师资培训班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松原市启动“数字农业”项目  [53295]
吉林省农机推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48004]
吉林省举办玉米收获机械田间生产考核及检测培训班 [47617]
吉林省召开玉米、大豆机械化收获研讨会 [47599]
省农委纪检专员到我站检查督导先进性教育活动 [47467]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陈巳深入联系点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46470]
吉林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应选择食品工业   [45976]
吉林省农委举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报告会 [45570]
吉林省农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动员阶段总结暨转段动员会召开 [45398]
抽样调查显示:九成乡镇农技人员转向农资经营创收 [44886]
  主 办: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承 办: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92号
  邮 编:130062 电 话:0431-87912010 传 真:0431-87879191     
  Email:ccnjjl@jlnongji.cn   http://ccnjjl.jlnongj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