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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2009年《全省农机管理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
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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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委直农机事业单位: 由于近两年机构、人员变动较大,为了便于工作联系,省局决定重新编印《全省农机管理系统通讯录》。请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把所辖县(市、区)农机系统(包括直属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农机校等)通讯录(详见通讯录样式)于2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word)形式发送省局。 具体要求如下: 1.要以各市、州为单位上报,市本级包括农机科(处)全体人员; 2.各县(市、区)主管农机工作的政府领导; 3.各县(市、区)农机机构单独设置的填报局长、副局长(非单设的局填报农业局长和主管农机的副局长)、农机科长各1人;县级农机站(校)填报主要领导1人,每个县填报在1个表格里; 4.委直农机事业单位填报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 5.要求按标准样式填报,资料要齐全,核对正确无误,按时上报。 联系人:孔祥秋 电话:0431-88906324 邮件网址: kxq3922@sina.com
附 件:《全省农机管理系统通讯录》标准样式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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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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