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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机监理处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9-1-16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文件


长农监字 [2009] 3 号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冬季及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冻雨等恶劣天气和北方河面结冰、路滑、车多以及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严密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农业部(农办机〔2008〕31号)、国安委(安委办明电〔2008〕34号)和国安委(安委办明电〔2009〕2号)以及省农委(吉农机字〔2008〕25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和扎实做好冬季及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抓好安全检验工作,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及时用信件、电话和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拥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要坚决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三、强化源头安全管理、规范牌证核发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做到在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题库中选题,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坚决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防止考试走过场。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办理牌证和办人情证,要坚决克服超范围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的问题。


  四、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积极促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上台阶。要继续落实“六个一”活动内容,在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中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安全组织和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广大农民、农机驾驶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营造人人讲农机安全、层层抓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针对冬季和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场院和农贸市场等农机作业、停放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强化路检路查,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六、加强春节期间的值守及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通讯设备要保证24小时畅通,并要逐级报告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建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组织救助,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值班室
  联系电话:0431-87890300
  联 系 人:王晓俊 13843153599


附件: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31号)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34号)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2号)
  4、《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省农委吉农机字〔2008〕255号)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0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近日,河南省、云南省先后发生了两起较大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拖拉机均未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已进入农机冬检冬训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冬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切实把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关,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检验,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良好安全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及时用信件、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拥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同时,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具型号、号牌等,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配合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二、规范牌证核发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查处纠正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等违法行为,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防止考试检验走过场、办人情证。

   三、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促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上台阶。要继续落实“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要针对冬季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载客、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冬春季节,农村人员出行增加,农资等货运任务繁重,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的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预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0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12月份当月发生7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这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规违法生产等问题。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在岁末年初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和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全面贯彻落实《“两办”通知》,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两办”通知》的部署要求,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两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精心组织好春运工作,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做好运力安排,合理调配并适当增加车船班次和航班,及时做好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要严格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产煤地区要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把节后复产验收关。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节日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假日安排好煤矿设备检修,在停产期间和节后恢复生产时,必须有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保证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整理公布一批已经结案的事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名单,督促煤矿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与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防止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以及含硫化氢(气)油田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冬季停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


  “两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要以治理 “三超一改”为重点,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严格经营许可审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五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地铁、码头、机场、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做好节日期间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六是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抓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前一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抓住年底办证换证、检查检验等时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抓好源头监管。


  三、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2008年初雨雪冰冻灾害经验教训,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地区冬季安全生产实际,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险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强冷空气及强降温、暴雪可能造成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协调配合和应急值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1月2日16点30分,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一辆小型专用作业车,沿国道303线由西向东行至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1126km+150m处时,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


  1月5日6点34分,一辆贵州省铜仁全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沿河分公司所属的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46人,含2名婴儿),由广东省深圳市开往贵州省沿河县,途径沿河县境内县道540线 58km+500m处时,翻下山坡,造成15人死亡、27人受伤。


  上述事故暴露出驾驶员临危处置不当、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有漏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客运交通安全。各地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34号)精神,把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等非法行为。


  二、要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特别是大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严重违章的驾驶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冬季公路养护工作,特别是做好冰雪、冻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公路养护工作,及时除冰防滑,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春运特点,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客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全民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


  春节临近,各地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冻雨等恶劣天气和北方河面结冰、路滑、车多以及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4:


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


吉农机字〔2008〕255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农机局):


  为了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检验工作,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良好安全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及时用信件、电话和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拥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要坚决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同时,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具型号、号牌等,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在检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检验规定,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车和检人情车的问题,对达不到标准的绝不能迁就。要严格落实检验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各地要结合检验工作一并把安装车辆反光标志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规范牌证核发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查处纠正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等违法行为,确保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质量。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做到在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题库中选题,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要坚决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防止考试走过场。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办理牌证和办人情证,要坚决克服超范围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的问题。


  三、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促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上台阶。要继续落实“六个一”活动内容,在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中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安全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营造人人讲农机安全、层层抓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要针对冬季和节日期间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场院和农贸市场等农机作业、停放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强化路检路查,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冬春季节,又是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人员、车辆出行增加,农资和过节商品等货运任务繁重,且乡村道路狭窄,又大多是冰雪路面,缺少有效的监管,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真正的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助机制,要在科学管理上花力气,在安全源头上下功夫,在治本措施上出新招,努力构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领导要亲临一线,亲自参加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亲自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亲自向农民宣传农机安全常识,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六、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通讯设备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逐级报告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救助。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班室设在安全科。



  联系人:陈生 电话:0431—86805318、13039049078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作者/出处: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阅读次数 [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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