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驾驶人朋友们:您们好! 随着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农业机械已成为农民朋友运输农副产品的主要工具。但近年来,由于少数农业机械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业机械人货混装、超载超速、违法载客、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业机械未经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生产、作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长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要求,实施对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作业监管工作。现将其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致信告知您们:
一、监管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
二、监管权限:
检查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检测农业机械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含量;依法收缴农业机械非法装置;根据农业机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轻重情况,依法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实施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滞留农业机械、扣留农业机械等行政处罚,并可按照有关规定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并收缴罚款;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农机事故。
各位农业机械驾驶人,农机交通安全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除了法律法规的约束,职能部门的管理,更需要全体驾驶人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以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以每个驾驶人遵章守法的实际行动,以每个驾驶人的安全行驶实绩,携手共筑预防农机事故的坚固防线,为创建平安长春做出我们的共同努力。
各位农业机械驾驶人,“安全是金,平安是福”,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遵章驾驶。希望农业机械驾驶人朋友认真遵守和维护各项农机和交通法规,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做一名守法的模范机手,积极配合农机监理部门做好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此 致
敬 礼!
长春市农机监理监理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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