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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重特大事故情况报表》
2009-1-2

附件1

农机重特大事故情况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肇事单位

肇事人

肇事人性

肇事单位(个人)

地 址

肇事人身

份证号码

农业机械机型、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

注册登记单

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地

死亡人数

()

受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现场处理及救援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报出时间

附件2:

农机重特大事故情况快报填写说明

  

  1.农机重特大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农机事故。
  2.肇事单位指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的人所在单位,其中同等责任人只填一方,而另一方在说明栏中注明。
  3.肇事单位地址指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的人所在单位地址;肇事个人的地址是指户口所在地。
  4.肇事人身份证号码指农机驾驶人员的身份证件号码。
  5.农业机械的机型、品牌型号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机型及品牌型号。
  6.号牌号码指肇事农业机械的号牌号码。
  7.注册登记单位指为肇事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部门。
  8.受伤、死亡人数指一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9.事故发生地点是指发生事故的详细地点。
  10.发生事故发生时间是指发生事故的年、月、日、时、分。
  11.事故简况主要填写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其它要说明的情况。
  12.事故责任认定是指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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