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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拖拉机报废更新制度 |
2008-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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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日前,浙江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提高对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宣传报废更新制度的政策和意义,切实提高广大机手自觉报废更新意识,为报废更新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求各地对在用拖拉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拖拉机分布及使用情况,为报废更新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报废程序办理,建立健全检验责任制度,严格规范检验行为;要求各地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保险等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为确保报废更新工作顺利进行,省农机管理局就报废更新有关回收解体实施、延期报废拖拉机技术检验标准及办理等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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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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