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根据农机行业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市监理处决定集中在6月份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的各项措施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农机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农机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开展“农机监理站长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地区,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2、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16”定为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好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手经常活动的场所举办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发放一批给机手的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循环放演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宣传安全法规与安全知识,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要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通过组织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农机监理干部在辖区内选取不低于100名的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的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更好地为农机手服务。要全民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结合农机生产和作业,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确保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5、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做好宣传资料制作和发放工作,同时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 把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每一位农机从业人员手中,使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粘贴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农机监理处为活动小组组长单位,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2、做好活动总结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每周五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跟踪工作动态,总结工作成效,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地认真统计填报《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报至市农机监理处(附电子文档)。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联 系 人:赵成艳
联系电话:878900300-8309邮 箱:ccsnjjlc@163.com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2017年5月25日